

公 告
根据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2021年5月28日开始,区委第三巡察组将进驻区检察院,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回头看”。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质效,重点了解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整改实效等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等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区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008278539 (受理时间为8:30至18:00);同时设置专门意见箱,位于区检察院大厅门口,电子邮箱:bzqwdwxcz@163.com。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