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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作者:日期:2015-03-24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1日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利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一四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为实现巴州崛起腾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履行维护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有力推进平安巴州建设

加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10人,提起公诉493人。

(一)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毒品犯罪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批捕98人,起诉102人。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重大责任事故、非法储存爆炸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批捕15人,起诉88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化解犯罪引发的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酌定不起诉17人。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办理了刑事和解案件3件。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64件,其中涉检信访案件37件,移送相关单位处理27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国家司法救助7人次。推行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巡防等制度,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清江设立派驻检察室。

(二)切实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11人,起诉37人。严厉打击妨害信用卡管理、虚开发票、持有伪造发票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批捕2人,起诉3人。如,成功办理了涉及多家公司、数十被害人的赵双全特大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后赵双全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的犯罪,批捕43人,起诉56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88人,起诉154人。依法办理发生在房地产市场“一房多卖”等诈骗案件2件2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2件6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努力遏制职务犯罪蔓延势头。

查办职务犯罪取得新成效。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件6人,渎职侵权犯罪3件3人。大要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重点加大对涉农惠民、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如,成功查办了巴中市农业局原副局长苟兴聪,巴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原主任苟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窝串案。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大佛寺村原支部书记何联强受贿案。白庙乡林业站原副站长黄开国玩忽职守案。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形成反腐合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检察院办理了雷某某向原南充市委常委陶某、原副市长邹某特大行贿案。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新进展。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的理念,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深入天星桥水库等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制定《天星桥水库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信息共享,与区审计、国土、民政、纪委等重点行业和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个案预防力度,结合办案查找制度漏洞,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件,并被相关部门采纳。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发放预防宣传资料1200余份,开展预防咨询18次,提供职务犯罪档案查询8次。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做法得到市人大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有力推进法治巴州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出《检察联络专刊》40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评查、听取案件汇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20余次,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通过检务公开“四个平台”,接受当事人及律师查询26次,法律文书公开37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件。

(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更新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意识。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全市首例公诉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政策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28人,不起诉6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严格落实律师会见、阅卷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大教育、感化、挽救力度,依法不捕10人,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认真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封存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7件。建立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起诉制度,得到省检察院张晓勇副检察长的充分肯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受到案件当事人的好评。

(三)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件14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1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5人。其中纠正漏诉的苟磊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纠正漏捕的张健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积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1人,被法院采纳。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假减暂”专项检察活动,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行为17件,纠正刑罚执行违法行为1件。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建议提请抗诉案件被省检察院采纳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3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件。

四、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积极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确把握活动各个环节的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地开展“四教育”“五讲”“五访”活动,打牢学习教育基础。坚持敞开大门听意见,向“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检察干警、服务对象和群众发出征求意见函167份,听取意见191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45条。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2项。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落实“两个责任”任务分解表》《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双重约谈”实施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四风”,“三公”经费支出下降。制定《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办案行为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开展检务督查32次。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出台《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衔接的工作方法》,构建各业务部门自我监督、业务部门之间互相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专项监督、院党组全局监督的“四重监督”网络,实现对执法办案全方位监督管理。

(三)狠抓业务能力建设。以创建“三型”检察院为契机,不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干警执法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强检工程,补充3名中层正职干部,1名中层副职干部。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讲座30余次,选送25名干警到高检院、省检察院等参加各类培训。制定青年干部培养锻炼计划,抓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继续支持1名青年干警攻读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学历,鼓励和支持7名青年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我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司法警察大队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司法警察练兵先进单位,侦查监督、公诉工作、“3.13”侦查办案组被市院荣记三等功,20余名干警被市级以上部门授予“优秀检察官”“十佳办案检察官”“最美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这既是全院干警苦干实干、砥砺奋进的结果,更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法律素养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二是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还存在。三是科技强检步伐有待于进一步加快。

 

二○一五年工作安排

201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融入依法治区工作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重点,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以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推动巴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上下功夫

认真落实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度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大趋势,在促进巴州经济“稳中求进,又快又好”上聚焦发力。坚持把各项法律监督工作融入到推进依法治区大局中,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检察改革各项举措,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抓好涉及民生案件办理,保障人民群众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畅通听取群众意见和维护群众权益的通道,确保无涉检非正常上访发生。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

二、坚持惩防并举,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

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理念,依法办案,主动作为,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处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化打击行贿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作用,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对接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深入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跟踪服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继续抓好“法律七进”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在促进公平正义上下功夫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严惩司法腐败。强化对刑讯逼供和非法证据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权利,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强化自身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依法通过媒体、网络和案件查询系统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四、坚持从严治检,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下功夫

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干警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监督问责,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网上办案不规范、工作管理粗放、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学习型、健康型、创新型”检察院,大力实施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提升干警法律监督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强化自身监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开创巴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法治巴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有关用语说明

1.案件集中管理:指检察机关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坚持和完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依托信息化平台,由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

2.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

4.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检察机关对执行交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检务公开“四个平台”:指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预约代理申请四个平台。

6、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相关社会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7.“四教育”:指信仰、宗旨、典型、警示教育。

8.“五讲”:指老同志讲传统、先进典型讲事迹、业务骨干讲技能、青年干警讲理想、青年干警谈体会。

9.“五访”:指带案下访、预防走访、案件回访、问卷查访、媒体问访。

10.“法律七进”:指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观教堂、进企业、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