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报告 > 检察工作报告 > 正文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作者:日期:2018-03-25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9日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兴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切实执行区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院坚持把检察职能融入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用法治力量为巴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着力保障脱贫攻坚。聚焦易地扶贫搬迁领域开展专项预防,依法打击各类妨碍脱贫攻坚的刑事犯罪78人,重点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57人,不断巩固脱贫成效。健全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确保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按期脱贫摘帽。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税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55人。成立区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中心”,出台“十五条意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开展跟踪预防,服务招商引资落地企业,不断优化投资软环境。部署“法治巴州·2017检察专项行动”,开展“法律七进”“预防五进”等法治宣传活动40余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护航绿色发展。深化生态检察工作,部署“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全区污染现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监督,纠正生态环境资源行政违法3起,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3人,参与环保联合执法检查15次,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切实整改化成水库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呵护巴州绿水青山。

一年来,我院坚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使命,深入推进平安和谐巴州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85427人,起诉517689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4人,起诉44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禁毒扫黄、涉枪涉赌、反邪教等专项整治活动,批捕124人,起诉131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刑事犯罪,依法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多举措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参与禁毒专项整治活动,创建禁毒宣传阵地,开展禁毒专项法治宣传,推进建立禁毒长效机制。一名干警被省禁毒委表彰并推荐至全国表彰。聚焦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等社会治理难点,凝聚各方力量,加强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完善风险评估、检调对接、检察长接访、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等机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控告申诉举报66件,多元化救助刑事被害人6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抓实做好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特殊敏感时点的信访稳定工作,无进京到省涉检信访,连续五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真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五彩心语”工作室,组建“心语姐姐”团队,推进未检队伍专业化。强化检校共建,开展远离校园欺凌、青春无毒等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诉前非羁押率达63.4%,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未检工作得到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肯定性批示。

一年来,我院坚持标本兼治惩贪肃腐,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积极拥护、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始终保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8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13人,渎职犯罪78人,科级以上干部8人,大要案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突出办案重点,成功查办省、市院交办案件6件。严惩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处57人。如,严肃查处了关渡乡民政办原主任贪污困境儿童补助及伤残军人抚恤金案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区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对外提供查询446次。深入开展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30场次。创新预防方式,推行“四个一”机制,首创预防告诫制度。突出预防重点,全覆盖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获最高检表彰。

一年来,我院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件,纠正不当立案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纠正漏捕6人、漏诉27人。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3起故意杀人案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7件,依法提出抗诉6件。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同步推进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裁判结果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刑附民监督、违法情形监督等17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依法办理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案件3件。深入推进刑罚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纠正监督2人,强化对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虚管的监督,提出纠正建议16人。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进行公开审查,对11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

一年来,我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正确行使。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加强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强化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案件,专题汇报了公益诉讼、护航绿色发展等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逐条梳理并按时、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强化人大代表日常联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专报等形式及时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座谈交流、案件评查、听庭评议等10场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调研座谈,参加检察开放日和案件评查等活动15次。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全面推行检务公开,依托“四大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2条,公开法律文书526份,提供信息查询809人次,办理辩护代理148件。开通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受理网上预约,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被高检院表彰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一年来,我院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员额检察官宣誓、主题党日、先进典型教育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着力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选齐配优支部班子,强化党员教育,以党建带团建,开展青年讲堂、“五四”演讲、文体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强化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48场次,参加各级培训54人次,提拔使用青年干警11人。常态化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全面整改司法不文明、办案不规范行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党纪党规知识测试、会前学纪、全覆盖谈心谈话等形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对4名违反相关规定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谈话提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落地生根。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切实兑现在区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出的承诺。多项工作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表彰,20项业务指标名列全市前列,18项工作被上级领导肯定,5个部门和19名干警荣获上级表彰,第三方测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和鼓励帮助,得益于全院干警的努力拼搏和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水平和效果与党委的要求、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四是检察信息化水平不高,“智慧检察”未起步。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检察机关面临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我院的工作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巴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牢牢把握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改革

积极适应“双重改革”带来的新挑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时代脉搏,不折不扣完成改革目标,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一是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二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和惩戒办法,真正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地落实,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二、牢牢把握区委中心大局,主动服务“先行区”建设

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跳出检察干检察,自觉融入、主动靠上,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区发展同频共振。一是紧贴中心服务发展。立足职能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巴州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的方案,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完善服务企业发展措施,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生态检察监督,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依法治区等中心工作。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逮捕和国家公诉职能,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着力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推动完善乡村治理,进一步推进平安和谐巴州建设。

三、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突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守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一是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非法取证、漏罪漏犯、滥用强制措施的监督。加强对刑事裁判和审判活动违法的监督,着重对认定事实或定性错误、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的监督,强化对刑罚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调解书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和公共利益。三是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机关建立好协作配合机制,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形成反腐合力,确保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四是不断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面构建“一体四翼”工作格局,着力解决“申诉难”。强化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视刑事赔偿、权利救济保障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面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五是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重点打造“心语姐姐”品牌,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要求,依法惩处校园欺凌、危害幼儿园儿童及在校学生安全等刑事犯罪。强化部门协作,构建全方位关爱未成年人工作体系。深化检校共建,进一步提升预防青少年犯罪效果。

四、牢牢把握群众期盼向往,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

积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强化内外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一是加强自身监督。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制定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办法,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范公正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让司法公正成为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正。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区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听庭评议、开门纳谏、社会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快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强化微信公开平台运用,拓展派驻检察室职能,打造指尖上的检察和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发挥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不断提升检察宣传影响力、传播力。

五、牢牢把握自身建设要求,进一步夯实发展根基

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握从严治检和能力提升两个核心,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强化纪律执行,持续正风肃纪。二是持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强化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分类推进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专业岗位素能培训,不断提高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塑造巴州检察新形象。

责任催人奋进,实干成就梦想。各位代表,2018年,巴州检察工作面临挑战、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和代表的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担当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不断引领全院干警在巴州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的伟大征程中作出新贡献、展现新作为!

有关用语说明

 

1. “预防五进”:指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

2.诉前非羁押: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诉讼方式。

3.“四个一”机制:指同步开展职务犯罪查办与预防工作,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预防、一案一剖析。

4.预防告诫:指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有职务犯罪苗头的国家工作人员就其本人或单位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等进行提醒、教育和告诫的警示性谈话。

5.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用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6.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判决生效前,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羁押是否适当进行审查,认为无羁押必要性的,作出释放、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或者书面建议有关单位予以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的活动。

7.案件信息公开“四大平台”:是指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

8.“一体四翼”:指以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主体,着重从纠防冤错案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视四个基本方面,积极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

9.“五个过硬”要求:指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要求,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